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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政下发 未来理财将盈亏自负?
资产相互嵌套,监管完全摸不到底层资产究竟是什么,金融风险急剧攀升。这样的问题一直存在于各种理财之中,而今年监管层便将这种“牛栏关猫”的风险作为金融整顿的重中之重。日前,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监管思路已然明晰。新政之下,对百姓理财又有多大的影响呢?
“监管现在把通道业务管的越来越紧,曾经嵌套的手段都不让做了”,曾经忙得不可开交的王林(化名)说。十几年的金融从业经验已经让他成了这个行业的“老江湖”,却从来没有今年这样“无所事事”。
据王林介绍,之前金融机构很多产品都存在嵌套,比如银行的资金通过伞形信托等形式,就可以变成信托产品,这样来回嵌套,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这已经是最简单的嵌套方式了,很多产品可能横跨了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多个行业,最后谁都弄不清资产到底从哪儿来,但每一个环节单拎出来却又都合规。”王林表示,一些内在的风险就此被掩盖。
中信证券研报也指出,金融市场的开放化进程与监管方监管深度推进速度的不匹配,分业监管下传统监管无法真正执行的现实状况,以及投资者日益丰富的投资需求无法通过单一金融产品的有限投资范围得到满足的矛盾,都成了资管产品相互投资、相互嵌套的诱因。而规避监管、扩大实际投资范围,也是部分资管产品选择相互投资、相互嵌套的主要原因。
央行负责人表示,资管产品借通道多层嵌套,不仅增加了产品的复杂性,导致底层资产和风险难以穿透,也拉长了资金链条,增加资金体内循环和融资成本。
实际上,今年监管层已经开始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痛下杀手”,并且明确指出今年将表外业务与银行理财、同业业务看作是今年三大监管重点。而资管业务则大多都与表外业务和理财业务相关。
此次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中则明确指出,将从严规范产品嵌套和通道业务,明确资管产品可以投资一层资管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实际上,长期以来中国资产管理市场都存在一个刚性兑付的魔咒,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在推出资管产品的时候都会对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收益,如果出现兑付困难的时候,金融机构还会兜底。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江瀚撰文表示,这样虽然表面上让市场投资者的风险小了不少,但是实际上严重扭曲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市场本质,加剧了市场的道德风险,让市场处于高风险运营状况。
未来,理财产品究竟是盈利还是亏损,金融机构都不能再像现在一样刚性兑付了,投资者要对自己的投资结果负责。江瀚认为,监管层是希望能够让资管行业拥有一个较为公正的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反映资管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明确风险,更加市场化。
《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指出,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表内资产管理业务系指保本保收益的产品,保本理财产品、保本基金可能会被禁止。
不过,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一般来讲,银行的理财产品即便是打破刚性兑付,其风险相对其他品类的理财产品而言仍然较低。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投资品的各项投资比例,以及投资者投资的门槛。也就是说,未来产品要有统一的规格,而投资者在投资的时候不能只看收益,要先判定自己是否能够达到投资标准。
《征求意见稿》显示,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
其中,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同时,《征求意见稿》将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其中,个人合格投资者需要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不同的底层资产对应不同的风险偏好和收益特征,可以根据情况设置不同发行、备案门槛以及投资者教育的要求。”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统一合规投资者标准,有望打破目前多层嵌套导致的合格投资者穿透识别核查困难的问题。
不过,对于一般门槛在5万元的银行理财投资者而言,有业内人士认为,就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或基金资管的模式,是否需要穿透识别银行理财的投资者,目前仍有待监管明晰。
根据《征求意见稿》,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资产相互嵌套,监管完全摸不到底层资产究竟是什么,金融风险急剧攀升。这样的问题一直存在于各种理财之中,而今年监管层便将这种“牛栏关猫”的风险作为金融整顿的重中之重。日前,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监管思路已然明晰。新政之下,对百姓理财又有多大的影响呢?
“监管现在把通道业务管的越来越紧,曾经嵌套的手段都不让做了”,曾经忙得不可开交的王林(化名)说。十几年的金融从业经验已经让他成了这个行业的“老江湖”,却从来没有今年这样“无所事事”。
据王林介绍,之前金融机构很多产品都存在嵌套,比如银行的资金通过伞形信托等形式,就可以变成信托产品,这样来回嵌套,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这已经是最简单的嵌套方式了,很多产品可能横跨了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多个行业,最后谁都弄不清资产到底从哪儿来,但每一个环节单拎出来却又都合规。”王林表示,一些内在的风险就此被掩盖。
中信证券研报也指出,金融市场的开放化进程与监管方监管深度推进速度的不匹配,分业监管下传统监管无法真正执行的现实状况,以及投资者日益丰富的投资需求无法通过单一金融产品的有限投资范围得到满足的矛盾,都成了资管产品相互投资、相互嵌套的诱因。而规避监管、扩大实际投资范围,也是部分资管产品选择相互投资、相互嵌套的主要原因。
央行负责人表示,资管产品借通道多层嵌套,不仅增加了产品的复杂性,导致底层资产和风险难以穿透,也拉长了资金链条,增加资金体内循环和融资成本。
实际上,今年监管层已经开始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痛下杀手”,并且明确指出今年将表外业务与银行理财、同业业务看作是今年三大监管重点。而资管业务则大多都与表外业务和理财业务相关。
此次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中则明确指出,将从严规范产品嵌套和通道业务,明确资管产品可以投资一层资管产品,所投资的资管产品不得再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并要求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
实际上,长期以来中国资产管理市场都存在一个刚性兑付的魔咒,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在推出资管产品的时候都会对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收益,如果出现兑付困难的时候,金融机构还会兜底。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江瀚撰文表示,这样虽然表面上让市场投资者的风险小了不少,但是实际上严重扭曲资管产品“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市场本质,加剧了市场的道德风险,让市场处于高风险运营状况。
未来,理财产品究竟是盈利还是亏损,金融机构都不能再像现在一样刚性兑付了,投资者要对自己的投资结果负责。江瀚认为,监管层是希望能够让资管行业拥有一个较为公正的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反映资管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让投资者明确风险,更加市场化。
《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指出,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表内资产管理业务系指保本保收益的产品,保本理财产品、保本基金可能会被禁止。
不过,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一般来讲,银行的理财产品即便是打破刚性兑付,其风险相对其他品类的理财产品而言仍然较低。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投资品的各项投资比例,以及投资者投资的门槛。也就是说,未来产品要有统一的规格,而投资者在投资的时候不能只看收益,要先判定自己是否能够达到投资标准。
《征求意见稿》显示,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
其中,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同时,《征求意见稿》将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其中,个人合格投资者需要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不同的底层资产对应不同的风险偏好和收益特征,可以根据情况设置不同发行、备案门槛以及投资者教育的要求。”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统一合规投资者标准,有望打破目前多层嵌套导致的合格投资者穿透识别核查困难的问题。
不过,对于一般门槛在5万元的银行理财投资者而言,有业内人士认为,就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或基金资管的模式,是否需要穿透识别银行理财的投资者,目前仍有待监管明晰。
根据《征求意见稿》,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